昨天,“與他人通姦”的表述,再次出現在中紀委對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楊剛違紀違法行為的通報中。記者梳理髮現,近一個月來,中紀委對10名涉及作風問題的落馬官員通報,均使用“與他人通姦”的表述。(7月12日京華時報)
  何為通姦,引用中紀委的解釋,指有配偶的一方與配偶以外的異性自願發生性行為,屬於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這一解釋也就意味著,某位官員不論男女,只要與他人通姦,必定有一個及其以上的異性自願與其發生性行為。而這些自願與官員發生性行為的異性,同樣也違反了社會主義道德。某種意義上講,若這些異性以十分堅決的態度向通姦“說不”,並堅決抵制拒不配合通姦,官員的通姦夢又何以能實現。
  再說,“與他人通姦”有不少就發生在男官員與女官員之間,“女鎮長與黨工委書記偷情玩車震”如是,“達州萬源民宗局局長王源忠與女下屬通姦被捉”如是,“女職工實名舉報官員與自己通姦”如是。既然都是官員,都在與他人通姦,顯然涉案的男女官員皆應該被通報才是。
  然而,綜觀各級紀委對官員 “與他人通姦”的通報,偏偏只見“男主角”。難道女官員通姦就可以免予通報,甚至免予黨紀處分不成。若果真如此,公平性又何在?
  據媒體報道,從7月2日以來,不足10天中紀委就通報10官員“通姦”,尤其是7月2日這天,中紀委同時通報了5名“問題官員”,其中均提到“與他人通姦”。但令人遺憾的是,這些通姦通報皆不見與男官員通姦的“女主角”是誰,這些與男官員通姦的她們是不是仍毫髮無損安然無恙?讓人擔心的是,沒被通報甚至沒被處分的她們會不會因為組織的不通報不處分而肆無忌憚,變本加厲,於是又瞄準新的目標繼續通姦,總之,“與他人通姦”對自己而言代價並不大。
  當前,官員的“與他人通姦”行為已呈頻發高發態勢,如何遏止這樣的行為,恐怕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堅持可以置官員身敗名裂的通報制度,加大可以終結官員政治生涯的懲處力度,讓廣大男女官員不願不敢也不能與他人通姦。可以說,沒有異性的自願配合,不論是男官員還是女官員與他人根本通不成也通不了姦。
  希望紀委的通姦通報能一視同仁,在通報有關“男主角”的同時,對 “女主角”的通報也要毫不留情,點名道姓,也讓她們為自己的通姦行為付出該有的代價。
 
(編輯:SN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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